十堰市农办督办竹溪县2016年“生态家园”创建工作

11.01.2017  20:02

近日,十堰市农办副主任张扬武一行来竹溪县督办2016年“生态家园”创建工作,并对竹溪县的创建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6年,竹溪县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十办发【2014】10号《〈关于开展“生态家园”创建美丽乡村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县15个乡镇、十八里长峡管理局、综合农场等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拟创建18个生态家园示范村,十堰市拟提名表彰8个村,分别是城关镇新民村、中峰镇双河口村、蒋家堰镇东桥村、龙坝镇吴坝村、水坪镇东沟村、县河镇明家湾村、鄂坪乡九湾村、汇湾镇柳丰村。

原十堰市市委书记周霁提出十堰市建设美丽乡村要突出“绿、净、齐、富、厚、和”六个字,围绕这一目标“生态家园”创建工作要大力实施“宜居住房工程、清洁生产工程、饮水安全工程、通畅路网工程、环境治理工程、乡村绿化工程”等六大工程。2016年以来,竹溪县在整合900万元资金投入到18个生态家园示范村创建以外,积极匹配财政资金,统筹社会资金用于示范村创建,加大对十堰市即将命名表彰的8个村的建设投入力度,各项创建工作已基本到位,村容村貌和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市农办副主任张扬武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城关镇新民、县河镇明家湾、鄂坪乡九湾、汇湾镇柳丰等4个村的创建情况,他每到一处都与当地的镇村干部及农民探讨创建的成效、农民增收致富的途径,关心农民生活条件是否改善,宜居住房工程中贫困户的安置等情况,他在肯定竹溪县创建成绩的同时,也对创建进展不快,垃圾清运、处理等短板问题进行了指导,提出了建议。

目前、竹溪县生态家园示范村创建工作还在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中。据悉,凡被十堰市命名表彰的生态家园示范村每村还将得到市财政5万元的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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