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明王玲率队赴武汉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15.06.2016  18:40

   湖北日报讯(记者翟兴波、通讯员王振淳)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率执法检查组赴武汉市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青山港码头、新集公司码头和陈家冲垃圾填埋场、阳逻污水处理厂,听取了武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李春明指出,《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后,武汉市对贯彻实施高度重视,相关法规制度不断完善,防治工作措施有力,水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体现了高度的思想自觉、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李春明强调,武汉处两江交汇之地,河流湖泊众多,水资源丰富,全国独一无二,世界少有,优势在水、忧患在水、希望在水。要深刻认识武汉市在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担负的重大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努力补齐短板;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明责任,严格执法。他希望武汉市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定职责,执法部门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监督,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在学习、宣传、执行条例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等一同检查。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