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联手打击环境违法企业

26.04.2016  12:32

  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新法赋予环保部门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近日,荆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与江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联合执法,对两家涉水排污企业进行调查取证。

  经查,马家寨乡杨渊村星盛塑料厂和城东工业园一家虽已停产但是有沉铜电镀、蚀刻工艺的电路版厂,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且已具备生产条件。为防止企业违法排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监察人员迅速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查封决定书》,对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和生产线等设备予以查封。

  在此次涉水企业整治专项行动中,市、县环境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快速反应和突击检查机制。确定挂牌督办一批、严厉查处一批、媒体曝光一批和移交移送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名单。严防企业利用夜间监管薄弱时段进行违法排污,确保所有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