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

13.10.2014  11:44


   6月份以来,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  

   一是抓组织领导,明确创建目标。成立了以支队长为组长,各大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措施和步骤。

   二是抓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要求环境监察人员转变环境执法理念,从管理型执法转变为服务型执法,从静态型执法转变为动态型执法,从粗放型执法转变为精细化、网格化执法。规范执法文书、立案程序、调查取证、行政处罚、送达程序和结案工作。

   三是抓服务工作,突出以人为本。实行政务公开。在市局网站上公开了支队职责、内部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及各大队、室负责人有关情况和支队各项规章制度等内容,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优化服务环境。不定期对办公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规范接待行为。认真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专项整治,杜绝接待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时语言不文明、态度不热情和推诿扯皮等现象。优化窗口服务。要求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时要热情耐心、态度和蔼、文明礼貌、用语规范。建立服务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服务企业。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寓环境监察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强化环境监察。加强宣传教育。使企业及时了解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为其调整经营、产业升级创造条件。   

   四是抓解决问题,务求创建实效。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和“零点行动”,严厉查处了鄂钢公司、鄂州球团厂、程潮铁矿、德胜钢铁等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环境问题的督办。督促华南督中心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时发现的4家问题企业和环保综合督查时发现的36家问题企业落实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危废专项检查、辐射安全与防护专项检查、秸秆禁烧情况检查、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检查。大力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及时、有效和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抓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了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目前,支队正在收集整理创建工作申报材料,10月15日前报省环保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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