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环保部门落实“三大行动” 加强环境监督执法

17.09.2014  10:53


新洲环境执法“零容忍

   2014年,新洲区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以“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为重点,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着力维护全区环境安全。

   ——行政执法“零过错”。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无过错”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对违法行为不愿查、不敢查、不会查零发生。半年下达处罚决定书 27 件,无一起处罚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涉湖排污“零死角”。巡查入湖排口39个,确认7个涉湖排污,进行GPS定位,建立了湖泊档案;先后对阳逻开发区17家雨污分流不到位的企业督办整改,对11个涉湖项目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及违法排污的7家泡菜企业正在依法督促整改。

   ——饮用水水源“零事故”。 共出动监察人员350余人次,全面巡查14个饮用水源取水口及水厂周边环境污染,及时处理违法排污行为;完成全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持续性有机物等多项调查,掌握其产生、排放、贮存、处置等情况,为规范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挂牌企业“零放行”。对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案件,加强环境监管,督促整改,对超标排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目前,挂牌企业的各项整改工作到位,正申请验收摘牌;共出动810人次,对减排项目现场检查和督办,出具现场检查及监察意见书270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

   ——环境违法“零容忍”。 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出动执法监察人员860人次、提出环境监察意见书156份,对40家企业责令整改,对20家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处罚;针对油烟和机动车“冒黑烟”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进邾城、阳逻油烟噪声整治综合,先后下达整改通知26份,完成整改8家。每周在阳逻或邾城地区开展一次交通干线巡查,半年已查处 “冒黑烟” 机动车157台次。

宜城市环保局严格实施“三大行动”执法 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近日,宜城市环保局严格贯彻落实省环保厅以“向环境污染宣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环境保护“三大行动”,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今年1-8月份,市环保局先后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检查”等活动,通过日常监管,定期巡查指导、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在线设备自动监控、加强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排污行为,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是认真抓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对全市重点企业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查。其中环评验收22家、建设项目 “三同时”验收11家。对企业实行一季度检查一次,要求企业建立排污申报登记和收费档案,指导175家企业和个体业主完成了申报登记,严格按照“一企一档“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二是全面开展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六月份以来,该局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对企业的排污费进行重新核定,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排污费核定工作,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0多份,关闭废旧塑料加工点1个。

   三是加大餐饮企业环境监管。对42家餐饮企业中较大的15家企业进行废水排放集中检查,2家企业责令整改,3家噪声超标的企业要求降噪防治,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局共查处环境污染投诉案件50余件,配合襄阳市环保局查封企业1家,获得大气、水、噪声监测数据5000余个,及时消除了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维护了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云梦县强化执法监察保障环境安全

   云梦县环保局强力推进监察执法,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不留盲点,强化环境监察管理。制定了周密的环境监察计划,切实抓好环境现场监察工作,从源头上加强环境管理,既有效防控新污染源的产生,又不断推进老污染源的治理。今年以来,对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停止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逐一进行查处,实行了重罚。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突击重点,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管理。不断加强对县内8家国控、省控企业废水、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营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系统正常运营,数据稳定传输、真实可靠,并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企业排污申报核定和收费的重要依据,分享科技成果,提升监控效率。

   攻克难点,推进环境现场检查。多次组织《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先后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处罚环境违法企业5家。同时,重点打击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餐饮企业,规范其排污行为。加强了对城区建筑、三产等行业的监管,防止建筑施工、金属加工等噪声和油烟扰民。适时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就地及时处理,防止和减少了环境污染纠纷的发生。

秭归县环保局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为切实用好环境监察执法这把“环保利剑”秭归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加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建立环境监察、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加强环境监察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环境监察要求,加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监督企业达标排放。

   二是强化环保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深入持久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持之以恒抓好排污企业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加强长流域监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饮用水源监管,加大监察、监测频次。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抓好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工作。

三是强化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环境现场监察监测、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环境现场执法能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廉洁务实、敢抓、敢管、敢担当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

沙洋县环保局多措并举  狠抓长湖水污染治理

   沙洋县环保局认真履职,狠抓污染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控制污染,努力改善长湖水环境质量。

   一是调整长湖监测断面。因引江济汉渠道工程穿越长湖,对长湖沙洋县后港镇水域存在一定程度的阻隔作用,水体循环能力减弱,与主湖区的水体交换量减小,后港镇饮用水源地取水点水质已不能真实反映长湖水质现状。为更全面、客观地反映长湖沙洋断面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我局向荆门市环保局申请将长湖沙洋县监测断面从后港镇饮用水源地取水点调整至后港镇黄场村土家咀取水点。

   二是严格监控城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加大了对后港镇污水处理厂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了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运行正常、进水水质是否超标、排污口出水是否达标排放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加强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确保充分发挥治污减排的实效。

   三是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我局与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开展了长湖流域环保执法行动,一是对湖北荆玻海龙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挂牌督办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该公司的沉淀池、循环池、隔油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分流建设情况,并责令其9月31日前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二是对长湖流域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监察,重点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是否存在超标排放)和应急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池等)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加大监察稽查力度,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定期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导,促使企业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南漳县环保局开展非煤矿山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为有效遏制非煤矿山开采企业滥挖滥采、破坏环境的不良趋势,保护和治理非煤矿山开发区域的生态环境,保障辖区内非煤矿山环境安全,自9月中旬起,南漳县环保局组织4个工作专班,对全县60余家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的环境监管。

   一是全面清查摸底。重点清查非煤矿山开采企业是否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开采范围和生产工艺是否与环评内容一致、污染物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污染物防治措施是否落实执行到位、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有无群众投诉及其它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掌握企业的环境信息,建立完善非煤矿山企业档案。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批小建大、批建不符、废石堆场变化或开采过程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等不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进行限期督办,确保矿山开采行业环境安全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对环保审批手续不全及整治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经多次督促、查处,仍不整改的要依法实施关闭。

张湾环保分局雨天突击检查电镀企业

   9月13日下午,张湾环保分局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对辖区电镀企业开展了一次雨天突击检查。

   此次行动,张湾环保分局监察人员全员出动,对辖区已要求停产的14家电镀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十堰银泉工贸有限公司、十堰市驰迈工贸有限公司、十堰吉盛工贸有限公司擅自开工生产,监察人员当场完善了调查询问笔录,并采取了排污口水样。下一步,将根据监测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对3家违法企业予以严惩,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据悉,该局前期通过集中约谈的形式,对辖区电镀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集中约谈督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止目前,辖区的14家电镀企业已有10家签订入驻电镀工业园的协议、4家自行关闭。

钟祥市抢战先机周密布阵水源监管成效初显

   钟祥市环保局抓住《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和全省执法工作会议在钟祥召开这一有利时机,因势利导,通过主动汇报、媒体宣传、简报、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力度。将我市面临的面广、点多、监测、监察任务重,部分水体超标严重的客观形势以及解决对策报告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同时,迅速成立了四个湖泊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和一个巡查专班,抓住6-8月投肥养殖黄金时段强势出击,广泛宣传,严密巡查,跟踪约谈,重点打击,水源监管成效初显。

   一、把握先机,周密部署。6月2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湖泊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贯彻实施《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安排部署水环境保护工作,将全市所有湖泊、水库、河流等水源列入禁止投肥养殖范围。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湖泊水库禁止投肥养殖的通告》,与24个乡镇场库行政负责人及水务等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湖泊、水库水源保护列入重中之重,重点管控。推动湖泊、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由部门行为不断向政府行动转变,积极营造水环境保护行政机制大格局。同时,经市编委批准,设立了湖北省首个水环境监察机构,专职监管水源环境。

   二、收集信息,摸清家底。为了搞好湖泊水库禁止投肥(粪)养殖工作,工作专班首先从收集信息入手,对全市湖泊水库的湖泊水库的库型、库容、功能、水质、承包人信息、承包合同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摸底,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湖泊水库和水环境状况恶劣的重点区域重点关注,做到数据清楚、底数清楚、重点清楚。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新的《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条例》,不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而且实行执法人员面对面、点对点宣传,宣传到水库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养殖人员、周边群众,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投肥养殖的危害、风险、市政府保护水体的决心、依法查处投肥、取缔网箱的态度,形成当地政府有魄力、管理单位有压力、从业人员有动力、养殖人员有内力,周边群众有推动力的强大舆论氛围,让养殖户们不敢投、不能投、投不起,让他们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有更清醒认识,提高守法守纪、抵制违法现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严密巡查,不留死角。 巡查工作按照“全覆盖,不留盲区”的原则,由各片区划片责任严密巡查。重点检查了湖泊水库投肥(粪)养殖、水库边堆肥、水库周边畜禽养殖排污、水库边固体废物堆放情况、水库水质(取样监测)的情况。工作专班共巡查湖泊水库46座,出动执法人员及车辆138人次,发放张贴环境保护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65人次,发现存在问题水库21家。

   该局抓住5-7月水体投肥养殖的高峰时间,做到“四个强化”:强化巡查频次,全面摸清底数,及时发现问题;强化举报有奖制度,发动群众,适时监督,掌握线索;强化约谈力度,最高约谈记录是一天约谈了8个问题水库的养殖承包户;强化处罚措施,对问题较重的水库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震慑一批。

   五、借助外力,增强震慑力。在湖泊水库检查过程中,充分利用发动群众和媒体曝光的方式加大执法的力度。针对水环境恶劣的重点水库和区域,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发动群众举报投诉来发现问题,对接到的群众举报投诉均进行了依法查处。针对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对水库禁投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7月执法人员到冷水镇付泉水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水库库边,堆放有化肥,初步怀疑该水库有投肥养殖行为,次日,执法人员、冷水镇政府和电视台一起到现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曝光。钟祥市电视台对工作专班的执法过程全程报道。经过报道,起到了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作用。

   六、强化约谈,重点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程度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违法行为较轻的行为实行环保约谈,最高约谈记录曾一天约谈了8个问题水库的养殖承包户;对违法行为较重或屡教不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目前已立案查处21家,结案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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