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管 强化环保执法

29.04.2015  11:00

丹江口市环保局对2015年集中开工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加强管理

原来以为环评批了就行了,也没仔细看,听你们今天一说,才知道施工期还有这么多注意事项。新环保法处罚的这么严厉,差点违法了还不知道。真是谢谢你们的提醒啊!”这是丹江口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近日对辖区内新开工重点项目上门服务出现的生动地一幕。

为贯彻落实新的《环保法》,支持2015年集中开工重点项目早日落地、投产,丹江口市环保局近日对辖区内新开工重点项目上门服务、强化现场检查管理。检查人员每到一地,一是对新的《环保法》出台的背景、修改内容、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宣讲;二是对环评审批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已环评的,重点检查建设期环评执行情况,对未通过环评审批的,坚决予以制止,禁止动工;三是加大服务和协调力度,积极讲解环评办理的意义、程序和需提供的资料;四是每个重点项目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责任人,随时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服务和现场服务。

竹溪县环保局狠抓建设项目 “三同时”验收工作

去冬今春,竹溪县环保局集中力量狠抓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着力解决“重立项,轻验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上的“症结”。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和负责验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已建成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和验收评估,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环保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规定,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17个县批建设项目,已有14个获准验收,并下发了验收批文。竹溪县满华电子、力莱锂电池、瑞鑫建材3个项目尚未达到验收条件未获验收,这3个项目正在整改中。

于此同时,县环保局加大对省厅和市局审批项目“三同时”环境监管力度,主动配合省、市对本县境内白沙电站、车辆尾气检测中心等4个建设项目,做好验收前的各类文字材料收集整理,试运行期检查,对比监测等各项准备工作。这4个项目目前都获得了省厅、市局验收批复文件。

今后,要将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纳入“项目限批”的考量范畴,立改过去“重立项,轻验收”,的管理模式,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作为新常态,长抓不懈。

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环境保护法》等的执法检查

   宜都市人大常委会4月21日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决定在4月至5月对《森林法》、《职业教育法》、《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秦文煊出席并讲话。

  秦文煊在讲话中要求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采用座谈、实地检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广泛听取执法人员、服务对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对检查情况要认真梳理,形成执法检查意见,及时反馈给执法部门。

  秦文煊还就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搞好法律培训等工作讲了具体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长镜、曹诗芬、副市长陈红林参加会议。

汉川市着力抓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3月初以来,汉川市不断完善环境监察网络,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在做好日常环境监察的同时,着力抓好环保环境执法大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出台方案。汉川市高度重视环保大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了汉川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职责。汉川市环保局也相应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完善环境监察网络,细化监管责任。

二、把握重点,全面排查。汉川市环保局根据历年数据,着力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监察,即抓好涉危、涉化、涉重、涉饮用水源和排污量大的重点企业,火电、水泥、化工、印染、污水处理、制革、电镀、铅酸蓄电池等重点行业,经济开发区、马口工业园、沉湖经济开发区、金鼓城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到一家企业,检查人员全面察看环评、三同时、治污设施、在线监控、危废管理等内容,仔细填写湖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一厂一档信息统计表。

三、严肃查处,初见成效。截止目前,汉川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企业30多家,责令限期整改2家,立案查处3家,震慑了其他排污企业。同时为有序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汉川市环保、水利局加强联动,建立了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能力。

房县环保局四措并举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维护良好的环境秩序,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县环保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一、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检查污染防治实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为重点,扎实开展“清水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现场执法监察。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不断强化现场监督检查,采取巡回检查、驻厂监管、定期不定期抽查重点企业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控制企业排污行为。

   三、加大处罚力度,维护环保法律尊严。根据违法情节,依法对违法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需要停产、关闭的,决不手软。

   四、快速出击,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接到举报电话或信访案件,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快速赶赴现场,及时准确收集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高效率、高水平地将案件处理好。

竹溪县环保局强力推进排污许可工作

为切实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切实改善县域环境质量,我局强化措施,合理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局领导每周五组织全局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以及“水十条”“大气十条”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研讨、宣讲,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是将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纳入2015年度环保综合目标责任管理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考评。

三是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排污企业实行浓度和总量双向监管。

四是环境监察大队将县域企业排污许可制度的履行情况纳入日常环境监察的重要内容。

五是严格要求,确保实效。局领导一直要求排污许可工作坚决要做到依证管理,按证排污,违证处罚,进一步规范排污者的环境行为。确保达到规范环境监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推动环境管理从粗放式管理过渡到精细管理,从定性管理过渡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从静态管理过渡到动态管理;确保进一步促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及结构优化调整,从而激励企业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的排放。

宜都市环保局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为全面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宜都市环保局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推广清洁能源。

一是大力支持清洁生产项目的立项审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清洁生产项目和采用清洁能源的建设项目,大力支持,优先审批。

二是禁止新上小型燃煤锅炉。鼓励使用天然气、生物燃料、电等清洁燃料。

三是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促使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企业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努力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四是强化监管措施,依法实施环境监督。在进行新建、改建(造)和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时,优先选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阶段中加以落实。对使用国家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五是加大清洁生产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活动,借助各种媒体宣传清洁生产工作中涌现的企业典型,提高企业对清洁生产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为新形势下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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