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环保部门加强执法监管 确保环境安全

26.09.2014  11:14


恩施市开展国庆节前环境安全大检查

   9月23日,恩施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深入该市重点企业开展国庆节前环境安全大检查,本次检查将持续一周,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

   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就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最直接的方式。“为了保障我市国庆期间的环境安全,我们对辖区内存在可能导致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筛选,明确了检查重点。”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据悉,此次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重金属排放等重点企业,环境隐患突出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国控重点企业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在白果乡湖北禽博士蛋鸡养殖场内,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该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并对排污口排污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偷排漏排违法排污行为。“市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我们场进行环境检查,我们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污都是规范的。同时,他们还向我们宣传今年新修订、出台的《环境保护法》、《湖北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让我们知法、懂法,不违法,避免了破坏环境这种事情的发生,更避免了群众环境利益受损。”该场负责人如是告诉笔者。

   23日上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新建采石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停止生产,随后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

   近日,执法人员还检查了腾龙水泥、山寨皮革、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将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落实环境应急处置措施,要求企业建立完善自己的管理体系、污染防治设施体系和环境污染应急防范体系,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的监管和做好环境应急准备,确保节日安全和社会稳定。

   节假日期间,该市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将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同时,该局将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环境监察、应急监测等应急人员值班,做好应急车辆、应急监测仪器、防护装备等应急设施准备,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确保人员、物资、车辆、仪器等能够及时到位,迅速出动,及时处置,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房县环保局开展国庆节前辐射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国庆期间辐射环境安全,近日,房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由局辐射科、监察大队、监测站联合检查方式,对我县辐射工作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尤其是对23家重点用源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了检查力度。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我县绝大多数辐射工作单位都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定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监测仪器,未发现辐射安全隐患,总体形势比较稳定。但是也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意识不强的问题,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人员当场提出检查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崇阳县环保局查处工业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近期,崇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崇阳县工业园区内企业进行排查,清理工业企业共计52家,其中建设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行的48家,正在建设的4家。上述企业中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有15家,试生产期超过3个月未申请环保验收的企业有23家,未取得排污许可“违法排污”40家。

   崇阳县环保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3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对上述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未批先建企业责令停止建设;未验先投企业责令停止试生产;违法排污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对超标排污已造成环境污染,且引起老百姓上访的企业停产整改,并按照环保相关法律规定处罚到位。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立案查处。该局此举旨在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环境手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嘉鱼县开展2014环境安全大检查

  8月10日至9月9日,嘉鱼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0天的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全面掌握环境风险源状况、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大检查由环保局牵头,联合发改局、经信局、安监局、卫计局、司法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工商局9个部门组成督查组,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大气污染排放、涉重金属污染、医疗废物处置和环境信访企业进行督查。督查组共检查各类企业116家,对严重违法环保法律法规的贝特奥、鸿宇、强盛、七彩家等5家企业处以30万元处罚。

张湾区环保分局雨天突击检查电镀企业

   9月13日下午,十堰市张湾环保分局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对辖区电镀企业开展了一次雨天突击检查。

   此次行动,张湾环保分局监察人员全员出动,对辖区已要求停产的14家电镀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十堰银泉工贸有限公司、十堰市驰迈工贸有限公司、十堰吉盛工贸有限公司擅自开工生产,监察人员当场完善了调查询问笔录,并采取了排污口水样。下一步,将根据监测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对3家违法企业予以严惩,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据悉,该局前期通过集中约谈的形式,对辖区电镀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集中约谈督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止目前,辖区的14家电镀企业已有10家签订入驻电镀工业园的协议、4家自行关闭。

张湾区环保分局开展约谈企业专项督查

   9月18日至19日,张湾环保分局对辖区约谈企业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突击检查。重点查处了下雨期间偷排漏排、被责令停产后擅自开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了神定河、犟河沿线的20家涉水、涉危、涉重企业。检查发现,十堰天成达工贸有限公司、十堰金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废水直排。下一步,将根据监测报告,对违法企业进行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

   据悉,张湾分局为打好“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这一硬仗,前期召开了重点排污企业集中约谈会,对辖区55家涉水、涉危、涉重企业法人进行了集中约谈督办。为保证各企业落实会议上提的整改要求,该局加大了执法力度、增加了执法频次,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报请区政府依法实施关闭。截止目前,已出动监察人员60余人次,检查企业42家、发现违法行为10起、下达行政处罚等各类文书10余份。

汉川市环保局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

   为全面提高我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企业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其监控数据真实、可靠和有效,并保障数据的及时调度和上报。根据省环保厅《关于组织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鄂环办【2014】253号)文件要求和孝感市的会议精神,我局开展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了汉川电厂、湖北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等七家国控企业的自动监控设备基本信息,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参数设置、采样数据分析情况以及设备运行、维修、管理记录等情况。在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继续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在运行中若遇数据异常,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环保部门;若遇设备故障,及时联系设备提供商或第三方运营公司进行维修并报告环保部门。通过检查,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填写了现场监督检查表,对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汇总。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确保了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各企业治污设施及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如果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采取严厉的措施,确保监控数据传输的有效率,为全市污染减排效益提供保障。

来凤县环保局检查宏发钡盐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试运行情况

   9月23日,来凤县环保局局长带领县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一行九人来到位于旧司镇的来凤县宏发钡盐有限责任公司,检查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试运行情况,并召开现场工作会。

   来凤县宏发钡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因各方面原因,一直未能正式开工生产。同时,周边村民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该公司烟尘污染问题。县环保局经过多次现场检查,向该公司下达了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并要求其停产整治。

   该公司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今年7月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向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环保局同意该公司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10月9日试生产,并要求该公司试生产期间完成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验收。

   这次对该公司试生产情况的检查是该公司试生产期间的第二次检查,为保证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环保局成立了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总量减排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并特邀请旧司镇党委及政府领导,对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在详细检查了该公司生产流程各环节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治理成效后,召开了现场会。现场会上,县环保局检查组各成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意见:一是查漏补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加强环保设施的完善;三是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以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四是加强管理,确保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的同时保证周边村民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污染治理公司技术人员从治理技术方面对该公司提出了意见,并表示有信心顺利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宏发钡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对照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宜都市环保局清理未批先建建设项目 加强环境监管

   近日,宜都市环境保护局继2014 年5 月28 日转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清理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都环保[2014]30 号)后,再次开展清理未批先建建设项目。

    此次清理,宜都市环境保护局在政府办公网上给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发出了通知,印发了56份纸质文件送达各相关企业。通知要求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之前,各相关单位迅速对所辖区域、单位内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手续的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填写《宜都市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清单》。宜都市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对符合规划、国土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相关规定的项目进行完善手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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