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加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20.12.2016  11:03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宜昌市对涉及“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再清理,确保“全排查、全处理、全备案”。

  经排查,宜昌市共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753个,其中淘汰关闭项目43个,整顿规范项目370个,完善备案项目340个。截至12月15日,全市已完成684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仍有69个项目正在整改中,整改完成率90.84%。

  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近日,市环委会就加快全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整改工作督办力度,严格落实“三个一批”要求,加大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力度,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待完成整改项目数较多的宜都市、当阳市、伍家岗区等地,要建立起政府负总责,环保、经信、公安、电力等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扎实开展督办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清理整顿工作。要切实做好分类整改工作,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完善一批”的要求,对清理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分类处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当、环境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超标超总量排污、污染严重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一律实施关停。对符合或整改后符合环保审批、验收要求的项目要加快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久试未验”的建设项目通过现状评价提出完善要求,逐一整改销号。各地环保部门要对已完成整改的项目进行工作资料和档案整理,实现“一厂一档”,痕迹管理。

  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而未按期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对存在此类“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环境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将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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