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环保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天价罚单或成新常态

30.12.2014  14:29

  对越来越注重空气、水等生活环境质量的普通市民而言,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或许能给新一年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一样。12月29日,武汉市环保局相关人士结合实际情况,对新《环境保护法》进行了本地化解读,话里话外无一不是对排污治理“拖延症”下猛药。

   【猛药一 按日计罚】

  上不封顶 罚到达标为止

  多年来,由于环境违法成本低,对污染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效果,新《环保法》将着力解决这个共性问题。“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这就是新法中的新规——“按日计罚”。

  武汉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刘文洁举例,只要拍到机动车“冒黑烟”,按照相关条例,可处以200元到500元的罚款。若对违法当事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是200元,并责令其15天之内治理达标。在责令整改期限满,发现还未整改,从第16天起,以每天200元为基数罚款。“按日计罚没有上限,以基础罚单金额乘以超期天数,直到改正日当天为止。即罚到你达标为止。

  按日计罚同样适用于其他超标排污案例。刘文洁说,对于排污企业来说,一旦发现超标排污,按照规定应缴纳排污费的三到五倍的罚款。一旦逾期整改不到位,每天将面临巨额罚款,“今后武汉环境污染开出天价罚单,可能会成为经常的事”。

  截至去年,武汉实施环境行政处罚以来的最大一笔罚单金额为121.5万元。

   【猛药二 纳入征信】

  武汉已有92家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

  环境违法将付出诚信代价。这句话此前似乎一直没有起到作用。根据新《环保法》规定,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最新动态是,中国人民银行与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最近签署意见,将环保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刘文洁透露,武汉市环保局已依法全部公布受罚企业名单、违法事实与受罚种类、执行情况,下一步将公布拒不改正、拒不履行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者名单。据悉,目前已有92家本地企业因各种污染行为而被列入诚信黑名单,而这些污染企业造成的污染事件,处罚金额总计已超千万元。刘文洁表示,今后,只要下过罚单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及时向银行等机构进行通报。而环保诚信度指标,今后将直接影响企业向银行融资。

   【猛药三 封厂关门】

  严重污染不再搞限期治理

  刘文洁透露,根据新《环保法》,4种违法情形可以采取行政拘留。即建设项目未环评,被责令停建拒不执行;无证排污,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暗排偷排;生产使用违禁农药,拒不改正。而在武汉,一些工厂、污水直排河湖的房地产开发商、小作坊等会是此类违法的高风险企业。

  新《环保法》还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文洁提醒,在武汉三类行为被追刑责的风险很高,即违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超标三倍以上;偷排暗排剧毒化学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这些都被界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而相关风险企业包括产生、经营、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垃圾焚烧厂、化工厂、电镀厂等。对于严重污染事件,不再有限期治理之说,而是立即喊停,通过惩处防止危害扩大。为防止当事人拖延履行义务,防止环境危害继续,环保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有关设施设备。

  “从接触到的环境违法案例来看,不少企业拖延症十分严重,认为违法排污危害不大,环保投入能省则省,被责令改正能拖则拖。”刘文洁说,有的企业还有特权思想和一厢情愿的想法,认为被查被罚后可以通过找关系‘摆平’;或认为政府出于稳定考虑,不会严管。随着新《环保法》实施,“史上最严环保法”绝非空穴来风,不论是处理环境违法还是约束企业和个人的环境影响行为,都将是一剂猛药。(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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