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三届环保政府奖评选启动 新增市州实地考察环节

11.11.2015  14:49
(记者 石倩 通讯员 高原 余桃晶)2月4日,记者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湖北省第三届环保政府奖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评选工作将于3月30日前完成。   各地每个类别原则上只申报1-2个   据了解,第三届环境保护政府奖部分评选规定发生了变化。   湖北省政府环保奖奖项分为集体和个人两个类别,名额均不超过10名。集体申报分机关事业、企业性质、社团组织及其他类集体这4类。各地依据申报条件原则上每类只申报1个(名),最多2个(名)。申报采取地方政府推荐、第三方推荐或自荐方式进行。第三方推荐、自荐的集体和个人不占用分配给各市(州)的申报名额。   申报集体奖的范围为全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申报个人奖的范围为全省公民、在鄂工作人员(不含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以及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   在环保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领先技术水平,长期从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在环保领域的某一方面事迹特别突出、影响力和感染力很强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评选。   新增市(州)实地考察、审核、公示的环节   为完善评选程序,与往年相比,今年环保政府奖评选增加了市(州)实地考察、审核、公示的环节。   本届环保政府奖评选申报由市(州)相关领导小组统一受理。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政府奖评选领导小组,对本辖区推荐及自荐集体和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实地考察,并将拟上报的申报对象及其主要事迹以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出具推荐意见,由市(州)人民政府统一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领导小组将市州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集体和个人名单提交评委会进行评选后,省领导小组将再次组织对评选出的候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并在省内主要媒体和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候选集体和个人及其主要事迹,供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   申报截止时间推迟7天   据悉,今年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各市州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评选工作将于3月30日前完成。   经两轮实地考察、审核、公示后,评选出的候选对象将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于“六?五”世界环境日当天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获得省环保政府奖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在环保产业创建、环保科学研究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相关部门将给予支持。   由于申报时间遇上春节,此次评选申报的截止时间比去年推迟7天,目的是预留充裕的时间,充分发动各方参与,延长评选的宣传过程,进一步将环保榜样、环保理念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