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召开环保工作会议 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

09.03.2015  13:58

中国环境报讯(余桃晶)湖北省日前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015年,湖北省将围绕年初通过的《湖北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在会上强调,湖北省今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有4个: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完成国家下达给湖北省的空气、水的考核任务,全省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比例高于83%,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高于95%;生态环境指数保持良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根据会议要求,2015年湖北省环保部门要围绕8个具体目标来完成今年全省环保工作主要目标。

推动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扩面提质,力争使10个县(市、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或通过技术评估,100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000个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围绕解决环境民生问题,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着力实行对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土政策”、环保不作为及乱作为采取三个“零容忍”,对辐射环境、固废危废、环境应急实行三个“强化”,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一切环境违法行动;通过考核、督查、公告、约谈等制度,完善各项措施政策。

着力加强和健全环评、排污许可、排污费等三项制度,强化环境监管,把好环境准入关;通过环境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等方面,增强保护环境的内生动力,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着力加强环保宣教、信息、规划和科研4个方面的基础工作;深入推进环保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任务。

生态省,摸得着的绿色梦想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理略

   “位于鄂西的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图件完成没?”“正在根据卫星图片进行核对……”昨日,省环保厅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的技术人员们坐在电脑前,根据卫星图片确定全省各地生态红线图件。

   荆楚上下,“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深入人心。

   去年初,省委、省政府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1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并于7月1日起实施;3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从法律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年末,审议通过《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草案)》,正式提出在2030年建成“生态省”的宏伟蓝图。

   2013年3月,我省被环保部列为生态红线划定试点省份后,经过大量前期工作和修订完善,在国家生态红线建议方案基础上,湖北省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进行了扩展。经过与县市对接,广泛征求意见,去年10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完成,明确了8种生态红线区域类型。为让生态红线“落地”,省环保厅又与有关部门合作,购买高清卫星图件,根据国家关于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及本省省情,又对全省生态红线进行核对,确保红线落地。

   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处长王虚谷介绍,生态省的创建,需要依靠生态红线来支撑,通过划定生态红线,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禁止开发区将得到有效保护,为生态省建设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下一步,省环保厅将补充完善八大类型生态红线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在对接国家生态红线和各部门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形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完成《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报审稿),报请省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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