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环保局荣获2015年全省环保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奖

01.02.2016  08:35

2016年1月22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在武汉召开,黄冈市环保局获得2015年全省环保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奖,市州综合排位第三位。

2015年,黄冈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高举“四个大别山”旗帜,围绕“双强双兴”四轮驱动战略,秉承“生态建设不动摇、协调发展不松劲、环境标准不降低、服务企业不懈怠”的工作宗旨,保持定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污染防治工作为抓手,积极应对,奋发有为,取得较好成绩。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紧扣主题,抓宣教,重创建,生态文明呈现新景象

4月1日,市政府召开了生态市创建动员大会,陈安丽市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确立了“8+5”创建工作目标,掀起了全市生态创建工作热潮。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安丽任市环委会主任,整合了生态文明、生态创建、环境保护、污染减排等工作职能,明确各成员单位生态创建的分工职责。二是强化宣传造氛围。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和新环保法宣传,向领导、部门、企业、群众赠送法律知识汇篇4.5万册。深入推进全民环保行动,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纪念活动,举办了“黄冈首届十佳环保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联合教育局、黄冈师院学院环保协会开展400堂“生命之水”环保科普课和“光盘”行动,与相关企业举办首届“环保公众”开放日,发送环保短信万余条。借助“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新闻发布会,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环保信息 268篇。三是注重典型引导。积极申报闫华等有为青年参与第三届“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湖北绿色环保少年”、“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评选活动;推荐蕲春县李时珍纪念馆作为湖北省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试点,开展了2015年市级级绿色社区申报工作,有9个获得第三批市级绿色社区,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四是参与生态省创建。我们依据省环委会创建生态省工作要求,结合黄冈实际,编制了《黄冈市创建省级生态市工作方案》和《黄冈市创建省级生态市考核办法(试行)》。5月份,召开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修订专题会议,提出了《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征求意见稿)》和《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工作建议。五是开展生态市创建。围绕生态市创建工作,与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完成规划编制征求意见稿,现进入评审环节。编制了《2015年创建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复核验收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罗田县创建省级生态县通过省环保厅复核验收,待省级命名;英山、蕲春创建省级生态县的规划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且颁布实施;麻城市、黄梅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市)规划通过了省环委办组织的专家论证;红安县编制省级生态县规划完成了招投标,规划在编制中;武穴市创建省生态市(县级)规划正在招投标。2015年,全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24个、生态村200个;市级生态乡镇35个、生态村818个。通过省级初审,待国家级命名的生态乡镇6个。六是加强农村环保和自然保护区监管。今年,我们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农村环保工作力度,对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开展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将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及各类保护区纳入整治范围,扩大了全市石材加工行业整治覆盖面,取缔、关闭了非集中加工区的石材加工厂20 家,严防企业开展影响生态功能的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开发、开山造地等建设活动,麻城市狮子峰获得省级自然保护区命名。七是持之以恒争模范。围绕创模中期调研评估意见,我们将2015年定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整改提高年。针对每项指标过关、以点带面和优中选优的考核要求,我们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方案,采取会议推进、季度调度和评审打分形式,实行消号制度,督促创模工作持续推进。

二、紧扣中心,抓改革,重规划,协调发展呈现新常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政,有力促进社会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一是加快环保改革。我们先后编印了《黄冈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黄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心城区水污染防治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黄冈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黄冈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环境信访工作规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与市水利局编制了《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为落实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冈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环评业务推入市场,2015年11月6日,局党组正式通过了《黄冈市环科所环评业务脱钩改制工作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二是着力规划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城市群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报告》、《黄冈市供水、排水(排涝)、污水三项专项规划》、《武汉新港产业发展规划》(修编)、《武汉新港集疏运网络规划纲要》、《省政府关于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2015年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积极主动配合城东新区指挥部,为黄冈城东新区亚行贷款项目提供相关资料。三是编制“十三五”规划。我们在总结“十二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基础上,搭建了“十三五”环保规划平台,组建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安全、绿色转型和创新示范的三大需求,召开3次工作协调会议,梳理编制思路和方案。6月中旬,完成了“十三五”环保项目库筛选工作,共有十大类(81小类)1307个项目,总投资6161.2亿元。涉及环境质量改善、污染减排、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农村环境、环保能力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社会行动体系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和其他方面。经多轮对接,于2015年7月,完成“十三五”环保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四是争取生态补偿政策。围绕大别山试验区生态补偿政策,我们多次向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作专题汇报,经国家发改委同意,《黄冈大别山试验区生态补偿政策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纳入了《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5年6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为黄冈大别山试验区生态补偿提供政策支持。五是推进黄团浠区域一体化发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区两带”发展战略,我们积极研究创新环境管理机制,推进环境保护一体化,共同改善黄团浠地区环境质量,共提出八项重要措施。

三、紧扣民生,抓防控,重整治,环境质量呈现新拐点

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宁静” 四大工程建设,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整改治理,环境质量出现新拐点,辖区内生态环境指数(EI)较上年有所改善。一是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关。按照稳增长、调结构的要求,建立了招商引资项目环境保护预审机制,对不符合环保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做到“四个不批”。2015年,全市共否决了进入黄冈项目13个,投资总额近20亿元。二是全面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湖北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我们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出台了《2015年黄冈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完成辖区内60家污染源初始排污权核定、49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武汉清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完成了四项主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3.4299吨、0.8526吨、52.177吨、0.056吨。三是着力抓减排。面对污染减排年度结账和“十二五”结总账的双重压力,面对目标任务重和挖掘潜力小的严峻形势,领导态度坚决,大员亲自上阵,狠抓农业源减排,完成减排项目346个。根据上报材料预测:同比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下降6.57%,氨氮下降8.57%,二氧化硫下降5.34%,氮氧化物下降34.32% ,超额完成2015年减排目标任务。四是全力开展化工园环境整治。面对黄冈化工园群众上访问题,我们正确对待,建立以管委会、各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动突发防控体系,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污染物监督性监测,开展“春雷行动”,制订了化工园环境监测行动计划,组织环保相关人员进企业、入车间,开展拉网式监督性检查,列出192个环境问题清单。通过采取废水治理“闭路调试法”和废水排放“超标自动控制”和“三监一体”环境监管模式,加快了环境问题整改进度。10月19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摘除了省挂牌督办帽子。五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黄冈市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分解表》,组织住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市区扬尘污染控制问题。出台了《黄冈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区域空气质量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规范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环保合格标志核发等工作,新增2家社会化机动车环保检验点,核发环保合格标志。开展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抓好夏、秋两季工作安排部署,组建工作组,派出执法人员分区、分片下乡巡查,及时对武穴市大法寺镇下桂村2人露天焚烧秸秆,当场作出处罚决定。2015年,黄冈城区空气质量同比2014年:二氧化硫年均值下降57%,二氧化氮下降13%,可吸入颗粒物下降16%;市区PM10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同期下降19微克/立方米。六是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市人大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议案,着力抓好市中心城区、长河、巴河、白莲河库区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制订了《黄冈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划定和调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拆除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开展市、县、乡(镇)三级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情况调查与评估。全市15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为向好,“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控制断面水质状况较上年有所改善。10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符合Ⅱ~Ⅲ类标准,与2014年同期(80%)上升20个百分点。七是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5年及以前安排的中央和省级环保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全部按照批复要求予以执行。4月中旬,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对2013-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涉及39个村,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专资金1300万元)。目前,共建成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540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12个、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5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40.13公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8套、铺设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网16公里、垃圾箱(池)316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32辆、垃圾转运站114个、垃圾处理设施1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分户处理设施60套。通过全省第五轮“三万”活动考核,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为“三万”活动先进单位”。八是做好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和高危企业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参保企业达5家。3月24日,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通过环保部考核现场认定工作。全市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辐射环境年度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率、整改完成率均达到100%,未出现放射源丢失或辐射环境安全事故。2015年,本辖区内未发生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四、紧扣基础,抓建设,重服务,监管执法呈现新形象

为适应环保新要求,树立环保新形象,突出环保新作为。一是抓活力。我们将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制定和实施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职业能力素养学习教育工作。以“新常态、新要求、新作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六查六看”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尽职履责教育,强化问题清单整改落实,促进环保干部在思想上、行为上不断自我革新。二是抓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理清环境审批事项,明确环境审批权力,列出了62项权力清单,确定了一级廉政风险点37个,对全局所有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登记,对每项权力的关键环节提出了廉政风险监控措施,落实了监控责任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抓建设。全市24家国控企业安装了28套自动监控设施,与省和国家两级平台进行联网,验收率达到100%,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100 %。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稳定,排放达标率95.8%。完善了省级网上联合审批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全覆盖。完成湖北省危险废物物联网(二期、三期)及市县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任务,通过视频系统召开视频会议5次,物联网一期项目正常运行。局域网接入省环保专网,连通率达100%,向综合信息平台上传信息数达1000余条。红安县跨省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选址和资料报送工作,团风县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房屋建设、设备招标工作。四是抓服务。开展了“百名环保干部服务百家企业”活动,每名环保干部在服务企业中当好“环境政策宣传员、治理技术指导员、项目建设咨询员、污染防治监督员”。在卫尔康医药公司反映雅比家用纺织品公司锅炉烟尘污染问题上,我们迅速出动,现场指导雅家纺公司整改落实。2月17日,市委书记刘雪荣在市委督查室报告中批示:环保局雷厉风行,处理及时,值得肯定。2015年7月3日,稳健医疗(黄冈)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幸福为感谢环保部门实实在在地为企业服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特上门赠送“护环境执法如山,促发展服务至上”锦旗一面。五是抓审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审批服务窗口,实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门办结制。2015年,我们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批复147个,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验收执行率、“三同时”现场核查率均达到100%,无越权审批和降级审批现象。2015年,完成了市辖区内18个省级工业园、3个市级工业园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城区新区、武穴市及蕲春县港口规划环评工作,薄刀锋景区规划环评启动工作。六是抓执法。科学划分了市县两级环境监管网格,做到定责任、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相继开展保护饮用水源、改善空气质量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三大行动,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行动,石材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重拳打击违法排污,环境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发生。2015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272人次,认定违法排污企业98家,责令停止建设22家,责令停产6家,责令限期改正86家,查封扣押4家,移送行政拘留2家,予以行政处罚49家。七是抓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厅重要会议、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重点督办工作,做到用心办理、及时沟通,全面汇报。每天按时报送政务信息,完成调研报告2篇。实行在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领导带班机制,对省厅下达的通知、指令和任务,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和反馈。今年12月,我们在全省环保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八是抓监督。我们进一步完善环保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公开环保监管执法活动,公布环境监测信息360次,绩效评估结果好。强力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辖区内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率达到100%。开通了全国“阳光信访”工作平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30件,已处理630件,群众环境投诉受理率100%,按期办理率100%,回复率100%。全面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见面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维护群众合法诉求。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