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环保局整治翔凤镇水寨电站内违法排污企业

03.06.2014  11:40


5月29日,来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翔凤镇水寨电站内五家违法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改正其违法行为。

今年,来风县环保局把酉水河的污染治理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之一,而污染严重的水寨电站内企业为治理的重中之重。

水寨电站内五家个体企业均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高耗能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同时,这些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附近的酉水河造成的严重污染。

为此,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企业经营者宣传新的环保法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让企业经营者进一步知晓了环境违法的严重后果。经过环保局执法人员的努力,企业经营者认识到企业违法排污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表示愿意配合环保部门的专项整治,承诺于2014年6月4日前停止生产,并在环保部门下达的决定书送达回执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