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环保局召开新环保法配套法规学习解读培训会

25.02.2016  20:33

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新法赋予环保部门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日前,枣阳市环保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对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的解读培训会。

培训会上,主讲老师着重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4个配套办法的出台背景、特色亮点、主要内容等三大方面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例分析”、“环境执法文书常见问题”等两类专题进行系统解读,帮助与会人员更全面、详细、深入地学习和掌握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据悉,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然而,由于新法规定具有原则性和概括性,部分内容又是全新规定,环保部门往往缺乏操作经验,难以具化把握,这影响了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为此,环保部对新环保法出台了4个配套办法,对环保法各项法规制度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督查方式等提供了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则,将新法赋予环保部门的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

培训会上,该局领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此次集中培训活动为契机,多抽时间,多下功夫,努力自学,学深、学透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做到法有依据方可为、法无依据不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提升执法效能,防止在执法过程中产生偏差,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该局全体工作人员表示,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学习对做好环保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培训会后也必将持之以恒抓实抓好对法规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

通过培训,该局进一步增强了环保工作人员在新形势下依法履职、依法治污、依法推进环保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了环保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为以后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环境诉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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