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环保局加强春节期间环境安全监管

17.02.2015  14:12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工作,防范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鄂州市环保局多措并举加强春节期间环境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环境安全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层层落实各项环境安全措施和责任,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

  二是严查环境敏感区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重点企业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认真的检查,环境监察人员分批深入西城区、鄂州经济开发区、葛店开发区等重点地区和鄂钢、球团厂等重点排污企业,认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储存地、使用场所、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环境安全工作排查,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有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地区,督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加强水质监管,环保部门强化沿江、沿湖等区域监管职责,加强对水环境脆弱区域、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巡查,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

  同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辖区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强硬措施责令其停业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做好人力和物力准备,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三是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政务值班和事故专报工作,春节期间坚持24小时专人在岗在位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在发生污染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时,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全力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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