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全力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7.07.2014  11: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神农架林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林区环保局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营造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氛围。为加强宣传工作,林区环保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呼吁居民行动起来,进一步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通过专题讲座、“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周等形式的宣传,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提高了环保意识,逐步关心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明显加强。

   二是分解任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林区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对我区2013-201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林区政府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神农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神农架林区2014年大气污染年度实施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

   三是源头把关,严格控制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生态立区”的理念,林区环保局从源头上加强控制,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落户。严格环境准入标准,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强化建设项目过程监管,要求项目建设时必须按照“三同时”规定,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四是强化执法,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在省环保厅督办下,林区环保局通过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多种措施,削减特征污染物,督促企业深挖减排潜力,把减排降到最低程度,将不符合产能企业设施全部淘汰并拆除,新上项目禁止建设燃煤锅炉。同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合检查、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和综合治理等制度,发挥联动管理优势,促其制度化、长效化,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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