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环保局举办水污染防治法及环境执法新要求专题培训班

22.10.2018  10:54

为落实全市环保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和2018年普法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环保系统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10月18日上午,黄石市环保局邀请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环保部环境执法大练兵评审专家、湖北听泉律师事务所邹鲲主任,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及环境执法新要求专题培训。全市环保系统1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邹主任结合黄石环保的实际,以案说法,从国家环保政策背景、《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内容、解读重难点条款、分析执法规范化要点及建议等5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我们系统地讲解了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环保法律条文规定和环境执法实践中的运用技巧,既点出了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盲点、漏点和缺点,也为全市环保系统贯彻好、执行好水污染防治法,特别是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黄石市环保局总工唐大平同志就全市环保领域如何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法制宣教。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例行学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坚决执行。要通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普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十二四宪法日等平台,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治观念。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要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要求和法定工作流程,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要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作,提高环保案件结案率;要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处罚行为,促进行政执法的公正透明。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保信息;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作、审核和清理;要健全环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档案案卷自查机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提升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和案卷质量。(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