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强调 增强地方立法针对性依法推进绿色发展

16.07.2015  18:11

   湖北日报讯(记者翟兴波、通讯员杨雪、实习生王冕)昨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有关立法保护洪湖的议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研究讨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攻坚工作部署、推进我省精准扶贫和绿色发展的具体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玲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我省是预防水土流失的重点省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绿满荆楚有重要意义。相关修订草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抓住项目规划、审批、验收等重要环节,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

   王玲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有关扶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部门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抓住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契机,提前谋划好扶贫相关项目;要摸清底数,针对不同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开展针对性强的特色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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