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28.06.2016  10:58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传铁


  《纲要》是指导“十三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十三五”时期,率先在中部地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湖北教育“升级版”,建设国家教育现代化“战略支点”,走在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
        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900所左右。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造计划,逐步使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分类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和职业教育助学金,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通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通道,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对接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支持沿江市州建设6个职教园区。
        推动具备条件的省属普通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实施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支持计划,支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大力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到2020年,15所左右大学进入一流大学行列,20个左右学科领域进入世界一流前列,50个左右学科领域进入世界一流行列,60个左右学科达到国内一流前列,12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施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构建创业创新教育课程体系,搭建创业创新实践平台,开展创业创新活动。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湖北省学分银行,完善个人学习账号管理和学分管理制度,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和转换。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重点向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办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