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实施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
湖北日报讯
一、为什么要开展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
实施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是省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深化卫生计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实施好两孩政策的一项服务举措,是尊重家庭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必然要求。实施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旨在围绕孕前、孕期、分娩到分娩后全生育过程,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公平、可及、实惠的免费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基本解决育龄群众“生得起、生得好”的问题,强化孕产妇保健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的服务对象有哪些
省卫生计生委在武汉市新洲区、咸宁市咸安区、钟祥市、远安县开展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其他市州结合地方实际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户籍在试点县(市、区)、符合政策生育的已婚育龄群众,可以享受七大项目的基本生育免费服务。
三、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有哪些内容
按照孕前服务、孕期服务、住院分娩和儿童保健服务四个阶段,共有以下七个服务项目:
1.免费为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城乡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体格常规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以及妇科B超检查等19项检测内容,提供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果追踪随访,指导落实避孕措施。
2.免费为孕前3个月和孕期3个月的孕妇提供叶酸补服,预防婴儿神经管缺陷。
3.免费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计划怀孕妇女、新建档孕妇和新生儿发放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为孕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产后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4.免费为孕妇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并提供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措施。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提供综合关怀与支持。
5.对户籍在试点县(市、区)、符合政策生育的已婚育龄群众住院分娩,其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基本服务项目由试点县(市、区)制定。
6.免费开展儿童健康管理服务(6岁以内共提供13次访视服务)。城乡0至6岁儿童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服务;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满28天后,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共8次的随访服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4至6岁儿童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
7.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免费对适龄儿童实施国家一类疫苗接种。对出生的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等11种疫苗。
四、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的服务方式有哪些
服务范围内的育龄群众获得服务的凭证、场所、时间要求以及需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各试点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作出明确规定和解释,并发布咨询联系方式供群众咨询服务。
五、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项目经费结算有哪些要求
试点地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具体制定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经费结算办法。
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
实施对象:
所有城乡孕产妇。
服务机构: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内容:
1.孕早期健康管理服务: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进行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以及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宣传告知。
2.孕中期健康管理服务:孕16至20周、21至24周各进行1次随访,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血常规等实验室检查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进行个人卫生、心理、营养和高危孕妇保健指导,以及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宣传告知。
3.孕晚期健康管理服务:孕28至36周、37至40周各进行1次随访,进行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4.产后访视服务:出院后7天内进行产后访视,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护理指导。
5.产后42天进行健康检查服务:产后42天内为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对产妇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婴儿母乳喂养、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实施对象:
所有城乡0至6岁儿童。
服务机构: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服务:新生儿出院1周内进行新生儿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和先天性疾病筛查情况,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至6岁儿童保健手册》,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常见疾病预防和疫苗接种指导。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满28天后,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发育评估、疫苗接种指导、口腔指导和保健。
3.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共8次的随访服务,询问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疫苗接种等健康指导。在6至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4至6岁儿童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询问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疫苗接种等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