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法院出台《司法保障十条意见》

01.08.2018  18:02

近日,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猇亭法院出台《司法保障十条意见》。《意见》以十个条目,从坚决防范化解三大风险,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等四个方面,对猇亭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提出了具体要求。

坚决防范政治安全风险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邪教组织等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案件,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坚决防范社会稳定风险

保持对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盗抢拐骗、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继续推动在家事、医疗、交通、保险、劳动等领域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与基层网格化管理相衔接,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

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工作。

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间借贷、金融不良债权、房地产交易、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案件,防止金融风险扩散,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全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继续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运用法治手段盘活困难企业和低效闲置土地,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积极对接宜昌汽车产业园、三峡临空经济区、保税物流园等产业平台,从司法角度促进资产和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

重点打击涉及威胁政治安全、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确保案件审判质量。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依法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妥善审理农村人口就业、医疗、教育、劳动保险等民生案件,保障农村居民安居乐业。

依法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集体经济发展等过程中引发的行政案件,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优质法治环境。

积极回应基层群体诉求

依法快立、快审、快结涉及困难群体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等案件,及时保护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村居开庭等便民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治宣教活动,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认真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制污排污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环境污染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为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妥善审理污染大气、水、土壤以及破坏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相关案件,发挥司法赔偿制裁作用,对损害公众环境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环境侵权行为,判令足额赔偿损失,以经济手段遏制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强化环境公益诉讼审判

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共同推进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采取“补植复绿”等新模式,积极促进污染责任方履行环境修复义务。

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通过审判的引导和教育功能,推动生态公民、绿色企业创建。

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推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

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分析案件规律特点、产生原因和发展态势,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深化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联动衔接,加快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