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忠秧状告方方名誉侵权一审胜诉 方方将上诉

05.11.2015  11:59

  楚天金报讯 去年5月,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发表微博指责湖北诗人柳忠秧为获鲁迅文学奖四处活动,一时在文坛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后,柳忠秧强硬回应,将方方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打起了名誉权官司。

  昨日,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认为,方方虽然提交了多名证人的书面证明,但这些证明的出具人均未出庭作证,且从内容看不能直接证明方方博文所称的“把所有评委搞定”。法院认为,方方的博文客观上降低了柳忠秧的社会评价,判决:一、方方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于2014年5月25日10点46分、2014年5月25日23点33分在其名为“方方”的新浪微博上所发表的两条博文及其针对这两条博文发表的侵害柳忠秧名誉权的评论及转发文字。二、方方在新浪微博上刊登道歉声明,为柳忠秧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三、一次性向柳忠秧支付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昨晚8时,方方发表微博,表示:“柳忠秧作为‘著名诗人’,既是公众人物,又是湖北作协会员。当他在评奖前夕进行了那么多违规活动后,我对他作公开不点名批评,既无过错,亦不违法。法律是用来扬善抑恶伸张正义的,而非相反。我上诉毫无疑问,道歉绝无可能。”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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