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303名教师进入公示

17.11.2014  18:30

11月14日,省教育厅公示了303名拟授湖北省特级教师名单。本次特级教师评选活动特色鲜明。一是重点向农村教师倾斜。评选首次为农村教师设立专项指标,在303名特级教师公示人选中,农村教师63人,占21%;二是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303人中,校领导比例严格控制在10%以内;三是重点向边远地区倾斜。有恩施、十堰、神农架等51个农村县、市(区)的优秀教师入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武汉市第一聋校教师杨小玲,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第一小学教师范文巧、湖北省优秀援藏援疆干部、黄冈中学教师汪芳慧等一批教师入选。

本次评选遵循“四有好老师”导向,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九批特级教师的通知》(鄂教师〔2014〕3号)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指标、考核成绩、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审中,依法依规严格组织评审,业绩与师德并重,教学与教研并重,个人发展和团队引领并重。 一是严把材料受理关。 在材料受理过程中,明确 “三个不予受理” :各地申报超名额的不予受理;校领导、教研员超比例的不予受理(校领导控制在10%,教研员控制在5%);农村名额被占用的不予受理。 二是严把材料核查关。 对申报材料做到 “三个逐一核查” :对所有申报人选的原始材料逐一核查;对身份存在疑点的人选逐一进行网络搜索核查;对受到举报的人选逐一向各地教育局发函核查。对师德诚信方面有问题的材料和弄虚作假的材料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封闭评审,加强监督。 将保密意识贯穿于省级评审工作始终,评委全部在会前一天直接通知到人,实现全封闭管理。为加强监督管理,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派员驻会,全程监督评审工作。

303人的名单将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上进行公示一周,省教育厅欢迎社会监督,欢迎实名举报,对于举报将及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将上报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