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物业费可优先得车位 一小区停车新规惹出争议

12.07.2014  09:50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聂丽娟 实习生代小佩)近日,南湖新城家园小区物业出示的一纸公告称,7月1日起,预交1年物业费,就可以优先获得一个地面停车位。

    这一规定在业主中炸开了锅。记者采访发现,部分业主质疑这是捆绑消费,物业则解释,这是为敦促外来车辆腾退的“暂时之举”。

    投诉:物业费捆绑停车位

    近日,家住该小区的李先生向本报投诉,质疑小区物业出台出租停车位新规涉嫌捆绑消费。

    李先生告诉记者,一个星期前,他看到小区地面车位安装了红色车牌,有的车牌旁还装了占地锁。邻居告诉他,这些都是车主提前交了一年物业费,物业才优先给了他们固定的停车位。“1年物业费1700多块,倒不是缺这点钱,只是这个做法让人觉得是强制性消费。”李先生认为,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公共资源,每个业主都有平等选择权,提前交了物业费就能优先得到,这不合理。

     质疑: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昨日记者在该小区现场看到,小区共有20栋楼,停车状况有些混乱。有的车停在路边,有的车停在花坛上,还有一些停车位上,停着大吊车和货车。

    在张贴的停车新规告示上,物业公司表明:因不少业主反映小区车辆停放混乱,毁坏绿化植被,堵塞人行道和消防通道,所以推出新规定,目的是为了规范车辆停放。

    记者打探发现,不少业主对这一规定颇有微辞。“凭什么租赁车位要提前交物业费,这简直是霸王条款!”一位业主表示。

    “我很犹豫要不要提前交物业费,把停车位先占下来,毕竟回家晚了停车很麻烦。”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并不认同新规定,更不认为这一措施能让小区的停车问题得到改善。

     回应:规定只是暂时之举

    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童经理告诉记者,小区目前有车辆700多台,停车位只有500多个。管理人员发现,不少车位上停着外来闲置车辆,就算联系上车主,对方也不愿意迁走,因此物业方才想出了把物业费和停车位挂钩的办法,目的是敦促外来闲置车辆自动迁走。

    对于业主质疑的“捆绑消费”,童经理表示,这一措施确实算是下策,但只是暂时之举。他表示,目前物业正着手对小区大门口的空地进行改造,约8月底完工,预计可以开辟200多个停车位,就能让小区700多辆车都有车位停,届时这个规定将自行废止。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