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标均设价格上限

21.01.2015  13:21

我省今年开始放开小区物业费价格,武汉新小区的物业费会不会由此漫天开价?记者昨天从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公共平台了解到,在前期物业招标过程中,都设置了物业费上限。

省物价局表示,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已具备竞争条件,因此不再由政府统一定价标准,由开发商、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自行协商价格。据我市物业行业有关人士介绍,这其中“议价”涉及两个阶段,一是业主入住前的前期物业价格,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议价;二是业主入住后业委会成立,业委会与物业议价。

前期物业引进阶段,由于没有业主参与议价,很多业主担心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联手推高物业费。据了解,我市从去年开始,要求所有新楼盘引进物业公司,必须经过由房管部门监督管理的全市统一招投标。记者昨天从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公共平台看到,每一家新楼盘招投标信息中,都设置了物业费上限。今年新公布的两家,福星惠誉红桥村开发商要求住宅物业费投标最高限价为3.5元/平方米,青扬城市广场最高限价为4.5元/平方米。

知名物业顾问机构戴德梁行有关人士表示,其实开发商不希望物业费上涨,现在楼盘间竞争激烈,物业费越高,对开发商越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