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第一责任 推进依法治区 

24.07.2017  13:05

荆门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掇刀区委书记 伍应彪

我市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以责任约束机制推动全市各级党政一把手更加重视法治荆门建设。作为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准确把握《细则》的深刻内涵,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更大担当、更实作为,为打造“荆门崛起核心增长极、冲刺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自觉尊崇法律,争当尊法的推动者。一是在“”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彻底摒弃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不如自己说了算更“直接”、更有“效率”的错误观念,引导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转变“官念”,祛除“官本位”思想。二是在“”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谋划工作时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时先考虑是不是合法,在法治实践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三是在“”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调离领导岗位。对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的个别干部严肃问责,触犯法律的,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自觉熟悉法律,争做学法的践行者。一是坚持个人学。自觉用法治理论武装头脑,主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文本,在根本性、政治性、方向性问题上学“”,在工作实践有关的法律法规上学“”,在一般性、基础性法律法规上学“”。二是定期集中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定期邀请省市法律专家学者讲解法律知识,切实掌握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完善制度学。坚持宪法宣誓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建立“庭审课堂”警示教育制度,完善全区干部学法平台,让学法成为一种习惯。四是宣传教育学。针对不同群体,亲自部署安排,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建设入脑入心。

自觉捍卫法律,争做守法的示范者。一是坚决不越法律“底线”。推行“法律顾问”“谁执法谁普法”“律师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处”三个法律制度全覆盖,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使各项工作不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二是坚决不逾制度“红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坚决不碰党纪“高压线”。坚持挺纪在前,秉公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严格按党的纪律、规矩办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自觉厉行法治,争做用法的引领者。要以法治的精神抓改革。自觉在法治基础上凝聚改革共识,善于用法治思维化解改革风险,做到各项改革举措于法有据。对于重大改革方案,坚持亲自主持合法性审查与论证。要以法治的理念抓发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优化招商政策、人才服务、中介购买、行政审批、社会信用和法治建设等“软环境”,再造发展新优势。要以法治的方式抓稳定。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坚决遏制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问题。(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