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版权保护中心积极支持权利人依法维权

28.09.2017  15:29

近日,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作为证人出庭参加了武汉某广告装饰公司诉北京某4S店侵害著作权案的庭审,向法庭陈述了在中心登记的涉案作品相关情况,并提交了登记作品的档案材料,为法庭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有力证据。这是中心积极支持版权登记权利人依法维权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与此同时,版权侵权行为也呈高发多发态势,且权利人在权利被侵害后往往难以举证。作品登记作为版权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登记机关对作品版权状态的记载和公示,可以明确权利人与作品之间的对应关系,有助于解决因版权归属造成的侵权纠纷,保障版权交易、运用安全。

该案原告武汉某广告装饰公司早在2008年就对其享有版权的工程设计图办理了作品登记。中心此次出庭作证,不仅清晰证明了涉案作品的权利归属和权利来源的合法性,而且通过保存的作品登记档案材料,解决了由于时间久远权利人无法提供有关原始证据的问题,充分体现了作品登记在版权诉讼中的作用和价值,有效维护了作品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