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立遗嘱3套房全给一人 儿子女儿孙子扯起了皮

12.12.2015  12:41

王爹爹病重期间立下遗嘱,将三套住房留给最疼爱的大孙子小王。老人去世后,这份遗嘱在这个大家庭内引起轩然大波。尽了赡养义务的叔叔姑姑们认为自己也应有份。昨日,叔侄一同向本报公益律师求助后心平气和地回家协商处理了。

王爹爹的老伴于2002年去世,生前育有二子二女。2006年,王爹爹进行旧房改造,将老屋由90余平方米扩建至180余平方米,小儿子王某出了大部分资金建房。2012年,旧房拆迁,还建了三套住房。

今年5月,80岁的王爹爹因病住院,老人瞒着其他子女,立下遗嘱,将三套房产留给最疼爱的大孙子小王继承。该遗嘱由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见证,该所出具了见证书。一个月后,王爹爹去世。大孙子小王拿着这份遗嘱索要这些房产,让叔叔姑姑们腾退房屋。

这份遗嘱是否有效?王爹爹能否有权处置老伴的那份遗产?王某与侄儿小王争论不断。昨日,王某携侄儿小王一同找到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千湖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健忠律师咨询。黄健忠律师仔细研究了这份遗嘱后指出,遗嘱有三类: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以及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该遗嘱是打印件,显然不属自书遗嘱,也不属公证遗嘱。《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该份遗嘱属电脑打印件,王爹爹因年事已高且病重,遗嘱显然出自代书人之手,但该遗嘱既没有代书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见证人的签名,应为无效遗嘱。”

公益律师黄健忠建议,王某和小王叔侄回家后平等协商,以和为贵。若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人人有份,法律规定对家庭贡献大的还可适当多分。(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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