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父母要钱不遂放火烧家 差点殃及邻居

13.08.2015  14:35

    英德市检察院昨天发布消息,该市石牯塘镇一名80后青年因向父母要钱不遂竟然放火烧家,还差点殃及邻居。检察院以放火罪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郭某昌。

  事发当日,民警闻讯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火灾现场,安全转移了一名双目失明男子,并和群众迅速扑灭明火,但房屋房梁、门窗等已被烧毁。经公安机关侦查,7月14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昌因向其母亲卜某索要一万元外出打工未果,就在其母亲的房内放火烧毁家具、杂物等,导致房屋被烧毁。经英德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财物损失为9870元。

  检察院经审查发现,郭某昌所烧毁的房屋为其亲戚郭某卡所有,且该房屋所在位置为联排房屋,火灾若不及时扑灭,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公私财产损失。此外,在房屋起火后郭某昌明知双目失明、行动不便的父亲还留在屋内,却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

  一方面,嫌疑人郭某昌为气其父母,实施了放火烧毁受害人财物的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特征;另一方面,郭某昌的放火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符合放火罪的特征。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检察院以放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昌。

(实习编辑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