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自燃烧废弃物 致使郧十高速高架桥受损

06.10.2016  19:33

  10月2日,在郧十高速十郧向一高架桥下(茅箭区段)发生一起焚烧废弃物涉嫌损坏高速公路路产事件,致使部分桥下设施受损,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日上午9时许,郧十高速路政大队在例行巡查过程中接到高速养护部门电话,称在郧十高速十郧向一高架桥桥墩附近有人燃烧海绵、塑胶等废弃物。接到报警后路政人员迅速赶赴事发地点,此时只见桥上黑烟弥漫,气体笼罩着通行的桥面,桥体已被熏黑,但火势可控,燃火人员已不在现场。由于地势险峻,无下桥,路政执法人员从附近山坡下到桥底。经现场勘察,一处桥墩水泥面已脱落,下穿桥体的线缆已被烤毁,附近村庄的通信受到影响。桥检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进行了取样,此次事件对桥体影响还待后续鉴定。

  郧十高速路政大队副大队长郭卿提醒,金秋十月,也是收获时节,高速公路桥下往往成了部分村民私自堆放秸秆、废弃物等杂物的场所,而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属于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在桥下堆放杂物甚至燃烧废弃物影响公路安全,属于违法行为,希望高速路附近居民规范自身行为。(见习记者 周倪锋 通讯员 王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