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法院执行法官获“点赞”

02.12.2015  17:56

          11月30日,潜江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斌收到一封当事人的来信,信的标题是“为贺勇同志点赞”,信中写道:“为我这个小案子,贺法官跑了无数道,没有喝我一杯水,没有抽我一根烟,这样的好法官我要为他点赞!

          2006年9月,周某文与王某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10000的预付款,后王某并未交付售房单位,也未退还预付款,后经多次催讨无果,王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返还原告周某文购房款人民币1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周某文无奈只能于2007年11月1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王某为躲避债务外出下落不明,此后执行法官多次到房管、土地、车管、银行等单位查询王某的财产,均无所获。2014年12月的一个晚上,贺法官得知王某回乡的线索,深夜赶到王某的住处,找到了王某。王某表示愿意还款,但确实无法一次性清偿。在贺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当场还款2000元,剩下的8000每月还款1000元。2015年11月,贺法官得知王某还有2000元没有如期偿还,又来到王某的住处。岂料此次王某态度蛮横,拒不还款,贺法官义正言辞,表示若再不还款,将下达拘留决定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王某慑于法律威严,当即给付了剩余的2000元。至此,一起距今近10年的索赔案终于了结。

          当贺法官将2000元现金送到周某文的手中时,周某文感激不已,执意要对贺法官表达谢意,贺法官连忙拒绝,表示自己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贺法官的一片为民之心感动了当事人,为感谢法院工作人员对案件执行付出的艰辛努力,周贤文写下了这封感谢信。感谢信的字里行间透露的是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感谢,体现的是法官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生动诠释。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