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湖泊保护再加力生态治理与利用并行

24.07.2014  12:35

(吴明波)湖泊具有行洪、蓄洪、供水、生态、湿地保护、养殖、航运、旅游等多种功能。加强湖泊保护,对于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维护湖泊生态环境,防治水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近年来,潜江市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紧紧围绕维护湖泊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严守湖泊保护区、湖泊控制区“两条生命线”,突出“保护、管理、修复”三大重点,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加快建设美丽潜江奠定了坚实基础。 

潜江市现有湖泊17个,总面积31平方公里,其中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个。为切实加强湖泊执法保护,该市出台了《潜江市湖泊保护与管理实施意见》,成立全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落实湖泊保护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并将湖泊保护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年底结硬账;落实了湖泊保护工作机构,全面实行“湖长制”、“河长制”,主要湖泊、河渠全部明确“总负责人”;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强化湖泊保护执法,建立了公安、国土、规划、城管、交通、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了联合执法。同时,通过开展湖泊普查,坚持规划先行,严守“两条生命线”,加强了湖泊的形态保护,并加强监管监测,坚持开展全域截污等措施,加强了湖泊的水质保护。潜江市还通过实施生态治理工程,实施引江入城工程,以建设国家水生态示范城市为目标,积极推进湖泊生态保护。 

今年5月,随着潜江市东荆河倒虹吸工程正式通水,马昌湖与百里长渠通道打通,这是潜江市开展湖泊治理的一个侧面。该市结合城市建设,分3期投资近6个亿的资金,对马昌湖进行生态治理,打造城区水系连通,实现水系、林带和滨水用地、建筑、景观、休闲有机组合,建成了水景公园,同时,充分发挥潜江市在兴隆水利枢纽大坝上游取水的优势,以“引江济湖、湖河通连”的思路打开城市水利发展新视野。启动投资近2亿元的兴隆河生态景观带和园林城区六水连通工程建设,引汉江水进入主城区、进入城市湖泊,打造“水在城中、城在水中”的生态环境和优美风景,为加快建设美丽潜江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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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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