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成立湖泊管理局

17.10.2014  20:24

(潜江市湖泊局)10月15日,潜江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潜江市湖泊管理局,与市水务局合署办公。 

潜江因水而名,滨江滨湖特色鲜明,素有“水乡园林”的美誉。全市现有湖泊17个,总面积31平方公里,其中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个。《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实施后,潜江市紧紧围绕维护湖泊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严守湖泊保护区、湖泊控制区“两条生命线”,突出“保护、管理、修复”三大重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立湖泊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了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将湖泊保护和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实行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目标考核制。将湖泊保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印发了《潜江市湖泊保护与管理实施意见》,与相关镇处签订了湖泊保护责任状。 

二是营造湖泊保护良好氛围。围绕“维护湖区生态健康,人湖和谐共处”宣传主题,将湖泊保护宣传与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宣传结合,利用多种媒体开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宣传,还将湖泊保护与全市重要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志愿者湖泊行活动,环保世纪行活动等平台,营造爱湖、护湖、亲湖的氛围。 

三是加强湖泊的形态保护。按照湖泊保护、水功能、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四位一体”的思路,积极开展《潜江市湖泊保护规划》、园林城区河湖连通(六水连通)规划编制工作,并对借粮湖、返湾湖、郑家湖、长湖等主要湖泊实行“一湖一规”。严守“两条生命线”,按要求划定湖泊保护区、湖泊控制区,对涉湖工程进行严格审批,保证湖泊面积不缩小,从根本上锁定湖泊形态。 

四是加强湖泊的水质保护。将湖泊保护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在全市水功能区基本实现水质监测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定期对重要湖泊水质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域中湖所有汇流河道严禁设置排污口,湖泊保护区外围500米内严禁建有污染源的工业、农业养殖项目,从源头上阻断湖泊污染源,确保湖泊不纳污,水质逐步好转。 

五是加强湖泊的生态保护。以建设国家水生态示范城市为契机,分3期投资近6亿资金,对马昌湖进行生态治理,打通马昌湖与百里长渠通道,实现水系、林带和滨水用地、建筑、景观小品有机组合,建成了集休闲、旅游、娱乐、科普教育为一体的水景公园。启动投资近2亿元启动城区六水连通工程建设。积极争取返湾湖纳入国家湿地,已经国家批复实施。还通过退人、退房、退田、退塘和还湖、还水、还湿地“四退三还”,增加四湖流域调蓄功能,计划分期退田还湖3万亩,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下一步,潜江市将启动湖泊水功能区划工作,尽快完成湖泊勘界工作,继续抓好工程建设,提高湖泊蓄洪、防洪能力。合理开发湖泊资源,打击湖区内违法设障、非法圈围等行为。积极探索以“湖长制”为核心的湖泊管理和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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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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