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局获201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

16.04.2015  10:14
        2014年,潜江市工商局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竟进提质、升级增效”总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被潜江市政府表彰为2014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

一、固本强基,增强发展活力,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潜江市工商局把各级班子建设作首要任务,将转变作风融入到各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之中。各级班子认真贯彻市局工作要求,团结和谐、谋事干事、创先争优的氛围达到了新高度。2014年,该局积极应对食品职能调整和人员划转,把其作为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建设效能的头等大事来抓,顺利完成了52名名额和食品职能同步划转任务。划转期间,及时开展了工商所“所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三步走的调整方案,做到了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劲头不减,夯实了系统根基,保障了全局后续工作的正常运转。在去年清理在职不在岗人员的基础上,将在职不在岗现象纳入目标责任考评一票否决事项的基础上,出台了绩效考评及配套制度“八条铁规”,通过有力推行,形成了系统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当月生成,消除了“等、观、望”的惰性思维,有效杜绝了“吃空饷”的现象。今年共清理在职不在岗人员30人,督导17人返岗工作、13人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

二、提能增效,促进履职到位,提升服务监管能力。 2014年,潜江市工商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升级版、建设先行区”的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市场环境、保障社会民生方面,积极作为,有力提升了工商部门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一方面,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内提能力、外强宣传”,着力创新服务举措,让“宽进”政策迅速落地见效,有力促进了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发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达到4.32万户,较去年增长19.24%。加快品牌强市建设,助推“喜颂”、“园林青”2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帮助市场主体融资6.4亿元,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该局连续六年荣获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另一方面,我们积极应对食品监管职责划转,及时转变执法观念,以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为重点,有效探索建立与“宽进严管”相适应的监管机制,迅速将着力点牢牢固定在群众关注、消费投诉、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上来,做到了重点领域、重点商品、执法力量三个“全覆盖”。不仅顺利实现了转型的需要,也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管控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全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08件,案值金额3435万元。另外,围绕保障民生,扎实推进12315“五进”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全力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分别建立了49个省级、市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消费者申(投)诉1708件,为消费者挽救经济损失432.5万元,在潜江“有困难找工商”的维权品牌思维,已成为广大消费者潜意识的行为。与此同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行动,其中通过对钢材、液化石油气、酒类、日用化妆品以及美容美发服务等商品和行业的抽检和整治,查处了一批产品质量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2014年全市系统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31件,案值530万元,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凝心聚力,转作风树新风,提升工商部门形象。 潜江市工商局坚持把转作风作为促履职、提形象的重要契机和动力,严格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有关作风建设要求。在夯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提出了确保“优秀”的评议目标,坚持将行评与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与廉政监督相结合,积极开展案件整改月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归纳总结整改,有效防范了监管执法和廉政风险。今年该局“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1%,被省政府认定为全省省级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同时还通过再造审批流程、广告整治、会费清理、合同联企帮农等,不断丰富“三为”主题实践活动。自开展行评工作以来,该局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省行评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另外,该局创新队伍违纪查纠方式,实行电子督察。在全市12个基层工商所公共办公场所及市局办事服务大厅安装了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对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和工作行为实行了全天候督察;对全局35台公用车辆安装启用GPS卫星定位管理系统,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