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商务局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专项治理

24.08.2017  08:11

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8月21日以来,潜江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户开展了一次专项治理。前期,我们为园林、泰丰办事处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24家再生资源回收点,制作安装了统一的“潜江再生资源回收”标志牌及《潜江市再生资源经营行为规范》、《潜江市再生资源文明经营公约》。此次行动,我们专门督促再生资源经营户全部挂牌经营,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占道经营。

检查中同时发现部分经营者没有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有的甚至是无证经营。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向经营者讲解再生资源回收业法律法规,并责令其限期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此项行动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点20余户,有效净化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进一步规范了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