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佛教协会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04.02.2015  17:04

2014年,潜江市佛教协会在党和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湖北省佛教协会和市民宗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四众弟子的大力护持下,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深入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努力贯彻执行上级各次重要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励精图治,圆满地完成了2014年的工作任务。现就2014年的工作和201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

僧众素质的高低,影响着佛教事业的兴衰。我市始终注重提高僧众素质,我会采取抓法律、法规学习,佛教教理教义学修,提高佛教徒的爱国爱教觉悟。一是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我会领导和各寺院负责人积极参加省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政治时事、宗教知识、政策法律座谈会和培训班。回来后,召开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及二次会长扩大会,就《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以及《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今年10月,我会继续深入开展了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班,不断增强广大僧尼和信徒爱国爱教的自觉性,提高了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使大家都能真正做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牢牢把握我会佛教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二是加强佛教教理教义的学修。今年我会举办多次互帮互学活动,主要的是以各寺为单位,通过相互走访交流在日常生活中学修佛法,以师父带徒弟,师兄帮师弟,先进辅后者的形式,达到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共证佛果。我会还常年组织全市僧众到部分寺院学习梵呗功课、佛经典籍,禅净双修,举办清明法会、浴佛法会、华严法会、传灯法会、打佛七、放焰口、拜忏、放生、施盂兰盆供、普佛等佛事活动,满足了僧众及信众的宗教生活,增强了宗教信仰,提升了弘法水平。

二、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促进佛教场所制度建设

潜江市佛教协会在省佛协和市民宗局的正确领导下,  围绕《宗教事务条例》抓贯彻落实。始终坚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道风纯正、维护稳定”。《条例》实施以来,市佛协在宗教局的领导下,指导各佛教场所举行了不同规模的培训班,使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条例》的社会知晓面日益扩大。今年,我会以《条例》颁布十周年为契机,要求全市佛教届继续完善各寺院的相关制度,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做到制度完善,按章办事,监督有力,违章必究。切实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事。我们通过《条例》的贯彻落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抵制了各种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我市佛协不断加大慈善活动的参与,今年9月我会组织开展了宗教慈善周活动,切实提高服务大局,弘扬正信,热心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回报社会,奉献爱心,是佛教的教义精神,也是潜江市佛教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佛教历来主张“以道为本、以德为行”,提倡“损有余而补不足”。我会这些慈善活动不仅给灾民、老年人、孤儿、残疾人和社会困难户这些弱势群体带来福音,也为政府解忧,为百姓解愁。通过弘扬佛教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发扬中华民族美德的实际行动,为我们佛协树立了良好社会风气。今年我市佛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直接捐款总额达10多万元,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圆满完成佛协换届工作

根据《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潜江市佛教协会章程》、的规定,市佛教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理事任届期已满,我会经过近一年的认真筹划,于11月20日顺利召开了第二次代表大会。省佛协秘书处、潜江市政府副市长王玉梅、市民宗局局长徐述波等领导出席会议,18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省佛协领导到会进行了祝贺;市佛协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拟定了下一个五年工作计划;大会对市佛教协会章程(修改草案)进行了说明,通过了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市佛教协会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正副会长及正副秘书长。我市副市长王玉梅代表市政府到会祝贺的同时要求我会,一是要充分履行佛协的职能,督促各寺院完善自我管理,严肃清规戒律,开展正常法务活动,引导信众正信正行。二是要积极引导全市佛教界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劝人向善,扶危济困,努力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要加大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能起作用的爱国爱教的僧才,为我市佛教事业作出新的贡献。市民宗局局长徐述波就如何做好新一届佛教协会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会的工作思路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佛协、省佛协各次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加快维修步伐,完善寺院管理制度,提高僧众素质,加强对外交往,为提升潜江市佛教形象作出新的贡献。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基层寺庙的帮助、指导力度,积极指导各开放寺庙依法依理入法入律过正常的佛教生活。

            (二)继续抓好僧团教育,我会将僧人日常生活中的行住站卧、吃饭穿衣、会客、礼佛、随师等威仪,整理成单行教材,认真宣传学习。

            (三)加强指导寺庙建设。目前全市开放寺庙80%在进行修建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我会本着“庙即是庙”的理念,依法要求寺庙一切建修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完全按合法步骤步步到位,建修须符合寺庙合理古制布局,以古朴庄严的中国佛教文化为基调,不可妄求时尚。真正做到合法,体现浓郁的佛教文化气息。

      (四)加强指导各开放寺庙规范地举行法会佛事活动,在树立佛教形象,展现僧团威仪,弘法利生,接引初机等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五)抓好团体自身建设,加强佛协领导人员的素质,            为履行好佛协职责,树立佛协在广大僧众中的良好形象,把佛协建设为僧众之家,更好地发挥县佛协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致力探索新时期的领导方针,积极引导广大寺庙、僧侣、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相适应。

(七)不断完善团体各项制度,促进佛协工作的开展,今后,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包括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接待规定、印章管理规定、文件存档规定等,有力地规范我们的工作行为,促进佛协工作的有序开展。

      (八)“来自十方、回报十方”,我会以后以“来自十方、回报十方”为口号,加强对全市僧众积极从事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的引导工作。

 

 

 

201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