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国家园林城市”称号获正式授牌

06.06.2016  21:44

  近日,在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闭幕式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授牌仪式同步举行。我市作为2016年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之一,应邀参加此次闭幕式并接受“国家园林城市”授牌。此次被正式授牌“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标志着我市圆满实现“四城同创”首创必胜目标。

  我市创园工作从2003年开始启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把建设具有浓郁水乡园林特色生态城市的目标,作为提升城市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的一把金钥匙,倾力打造“绿色潜江”“生态潜江”“宜居潜江”名片,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

  我市于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园林城市,2007年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水环境治理)。2008年、2012年通过两次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后,2014年市委、市政府正式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去年,我市顺利通过住建部专家组现场核查、住建部专家评审会评审、公示等关键环节,今年初获得住建部通报命名。

  在创建中,我市围绕“打造升级版、建设先行区”的战略目标,实施“高点绘绿、依水补绿、道路铺绿、庭院增绿、见缝插绿”,实现绿色转身,打造绿色家园。“十二五”以来,完成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资近4亿元,绿化工程36项,新增绿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成综合性公园5座,30多处街头小游园、小景点,200多公里的道路、水系绿化带,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分别达到36.87%、32.31%、10.02平方米。已构筑起功能健全、布局合理、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特色突出的城市绿地系统,一个“城在林中、绿在水中、林水交融”的生态园林城市大格局业已形成。(潜江日报记者 刘同斌 通讯员 羊道良)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