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第二考评组完成考评工作

16.03.2016  17:38

(贺麟锋)根据《省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有关湖泊保护工作考核的要求,3月8日-15日,由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产局、省水利厅(省湖泊局)联合组成的省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第二考评组到孝感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武汉市,对五个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责任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组通过听取相关市人民政府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自查情况汇报,查阅湖泊形态保护、功能保护、水质保护、生态保护等目标任务和理顺机制、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的佐证材料,咨询有关工作完成情况,随机抽取1-2个县(市区镇)的湖泊进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相关政府湖泊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并形成初步考核评估意见,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反馈。 

此次考核评估工作是在各市2015年度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的。考评组认为,通过此次考核评估,有助于各地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提升湖泊保护意识,进一步强化湖泊保护工作措施,也是对各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情况的有效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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