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保护必须严上加严” 武汉“重拳”保护湖泊

30.07.2014  10:42

  武汉晚报讯(记者夏琼 实习生江紫薇)“湖泊保护必须严上加严”,“对填湖、污染湖泊者不能‘仁慈’”,“不能为填湖‘开口子’”。这是29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武汉湖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时的一致意见。

   不能为填湖“开口子

  “应对填湖行为不留余地,不搞弹性,不开口子。”昨天的审议中,市人大副主任张河洁称,湖泊是武汉不可再生的“宝贝”,对它的保护一定要严上加严。她建议定下硬性规定:湖泊周边一定范围,不允许搞任何开发、不许兴建任何建筑。

  同时,对新城区湖泊应该和中心城区湖泊一样保护,否则中心城区湖泊遭遇的“铁桶阵”,今后将在新城区湖泊周边重演。

   违法排污处罚标准应大幅提高

  修订草案将原来针对违法填湖和环湖违建者1万元至5万元的处罚标准翻了10倍,最高达到50万元。这一举措在审议中获得肯定。不过,程一方委员提出,填湖处罚虽有提高,但对湖泊危害巨大的违法排污却未得到同样重视。

  他认为,对违法排污也应大幅提高处罚标准,以达到震慑效果。

   湖边塘、堰、湖汊也不得填占

  从湖边的鱼塘、沟渠开始,一步步蚕食湖泊,这是不少填湖者惯用伎俩。昨天的审议中,市人大城环委认为,要将条例的保护范围扩大,不仅要保护166个湖,湖边的塘、堰、湖汊也都不能“”。

  湖泊及湖泊周围的湖边塘、堰、湖汊等水体,都是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所确定的生态底线区的范围,与江河湖库渠等一起构成我市25%的蓝色国土。同时还应对湖泊周围的所有湖边塘、堰、湖汊等水体进行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擅自侵占、填压。建议在条例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