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阶梯电价“月改年”新政解读

31.03.2015  17:50

  【编者按】自2012年7月1日开始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对合理引导居民节约用电,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服务民生,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活用电的更多期待,2014年春节前,湖北省物价局宣布我省电价计费方式将由月阶梯电价改为年阶梯电价政策,低档位的“额度”就不会浪费,可以结转调剂在全年使用。“月改年”新政策将从2015年4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投诉举报热线:12358。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