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追责问责352名干部经济责任

12.09.2014  23:22

  新华网武汉9月12日电(记者李鹏翔、谭元斌)不经过集体研究,直接签批出借或拨付大额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未经过招拍挂程序或采取定向招拍挂形式出让商住用地,擅自变更土地用途,违规调增容积率,少征或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违规设置“小金库”,坐收坐支及违规占有国有资产和资金……湖北352名干部被追责问责经济责任。

  12日召开的湖北省2013年度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追责问责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述情况。

  湖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依涛介绍,在352名被追责问责的干部中,包含厅级干部25人,处级干部154人(含18名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科级及以下干部173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有2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年度,湖北省本级对53名领导干部2010年至2012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黄石、宜昌等市,武汉市新洲区等16个县市区,湖北省经信委等19个省直部门和单位。

  根据审计结果,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对违规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和决策效益低下,违反规定进行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监管不严,失职、渎职,违反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廉洁履职规定等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

  黄石市、武汉市新洲区、丹江口市等地及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湖北省商标协会、湖北省美术学院等单位因在审计中查出问题被通报,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完)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