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这些地方公务员待遇将有重大变化

29.12.2016  00:33
湖北这些地方公务员待遇将有重大变化 - 新浪湖北
湖北这些地方公务员待遇将有重大变化 - 新浪湖北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 - 新浪湖北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袁方成 - 新浪湖北
来源: n.sinaimg.cn
湖北这些地方公务员待遇将有重大变化

  好消息来了!公务员今后又有了提高待遇的新渠道!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该制度将在部分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试点,湖北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在列。试点期限为2年,于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和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如果职务不能晋升,待遇也将原地踏步。按照目前的职务晋升通道,从基层科员到县区最高的正处级,概率小、名额少,很难调动起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简单来说,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

  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县级以下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不能晋升职务也可晋升职级

  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这项决定一经实行,对湖北的公务员队伍也有很大的促进,长江云(changjiang-y)采访了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袁方成,来听听他怎么说。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袁方成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决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旨在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其中我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被授权开展制度试点工作,这无疑是岁末释放的重大利好。

  我国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国家资源的分配、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务员的能力素质能否得到有效的体现和发挥,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与社会服务的绩效。

  客观上看,现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职级分立,个人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一方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职务晋升通道较为狭窄,不同程度上抑制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队伍的不稳定及人才流失,另一方面社会上一度热议的“跑官卖官”现象也与此较有关联,造成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通过中央顶层设计和高位推动,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将对困扰众多公务员的晋升“天花板”瓶颈形成有力的冲击。作为试点地区,职务与职级的晋升双通道将从根本上改变我省绝大多数地方和基层公务员晋升无门、工资上涨无望的窘境,极大的振奋全省公务员队伍的士气和热情,为”十三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湖北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提供人才支撑和强大动力。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