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县:“阳光信访”进乡入村

26.06.2014  22:03

    今年以来,针对农村信访问题点多、面广的特点,红安县纪委监察局在信访举报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降身段、抓重点、讲方法,积极推进“阳光信访”进乡入村,着力解决村级信访突出问题。

     降身段,做好主动寻访。 各级办访人员由被动“接访”转为主动“寻访”,以阶段性、地域性热点问题为导向,走重点村入重点户,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在耳闻、目睹中排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重点关注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积案,带案走访,面对面地坦诚交流,心贴心地倾听意见,实打实地了解问题;以包片负责、交叉走访为手段,对重点信访问题不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带问题走访”和“走访中找问题”相结合的摸排方式,查老账,翻新账,老账、新账一起算,一起结。

     抓重点,做好线索分流。 由侧重线索属地分流向侧重线索轻重缓急分流。对一般性信访问题,由乡(镇)纪委书记负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以及重复访问题,一律实行县、乡两级纪委领导包案负责,成立专班处置;对重大事故或群体事件,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妥善做好稳定工作。红安县某乡镇纪委在调查核实群众集体举报某村党支部书记的有关问题时,调查组成员违反工作纪律接受被举报人中餐吃请,并违反红安县委相关规定参与中餐饮酒,进一步激化了群众情绪。为此,红安县纪委监察局迅速介入调查,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党纪处分,并向提供举报线索的当事人兑现了1万元的现金奖励,鼓励社会监督。同时由县纪委成立调查组迅速查处了该村党支部书记的违纪问题,最终凭借快速、有效的处置措施妥善的处理了群访事件。

     讲方法,做好结果反馈。 要求各乡镇纪委在建立线索登记台账的基础上,创新信访办结反馈信息管理机制,做到办结反馈实时登记“入账”,并且尤其注重反馈目的、节点和形式:以征求意见或获取新线索为目的,严禁偏离反馈初衷,千方百计息访;以受理、调查、办结为节点,实现办访工作全程反馈,最大限度避免重复信访;结合实际,灵活采用电话、公示、座谈、听证等多种反馈形式,务求让信访人满意,让社会公众满意。(温伟)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