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批民政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01.06.2017  21:17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委托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宜昌市信息与标准化所、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共同起草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护理员日常服务操作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日常护理精细化服务流程》、《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日常护理服务流程》等4项地方标准通过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上述4项地方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填补我省民政地方标准的空白,标志着我省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分为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等22个方面的内容,对每项服务的质量控制、改进与评审作出了具体要求。《养老机构护理员日常服务操作规范》按照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特护老人4个护理级别,依据老年人日常需求,对服务内容中个人卫生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日常护理精细化服务流程》按照老年人日常个人卫生护理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和《老年人日常护理精细化流程规范》中规定的服务项目进行程序化的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日常护理服务流程》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日常护理的术语及定义、日常护理流程及要求。 

      据悉,上述4项标准参照《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 29353-2012)、《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 009-2001)、《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等标准进行编制,历时2年,先后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评审、报批审核等环节,终获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通过,对提升我省养老、儿童福利机构整体服务质量,推动养老、儿童护理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厅福慈处、事务处、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