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采取措施力争法律援助办案优秀率超40%

13.11.2014  09:40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顾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我省将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在目前全省法律援助办案合格率98%的基础上,力争优秀率超过40%。

  据悉,省司法厅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格规范法律援助程序,全面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指导意见》、《法律援助档案管理指导意见》;优化壮大办案基本队伍,推行法律援助律师“点援制”,开展“资深律师办法援”活动;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跟踪掌握案件进展情况,推行案件回访制度;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考核。

  公、检、法、司拟于近期联合下发《湖北省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省司法厅近期下发《关于在全省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的通知》,与公安机关协作设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