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四)

30.04.2015  14:26

        基本案情:周迪君生前系迪泰尔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3日中午,周迪君在去食堂吃工作餐途中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抢救,次日17时许被宣布临床死亡。2013年1月6日,周迪君的亲属向市社保局申请对周迪君进行工伤认定。市社保局经调查作出认定周迪君为工伤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迪泰尔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迪泰尔公司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提交的照片、单位作息规定、证人证言及通话时间记录等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周迪君突发疾病时不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所提交的周迪君的病历资料也不足以证明周迪君的死亡原因是家属放弃治疗所致。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迪泰尔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后,迪泰尔公司不服,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工伤保险是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致伤、致残或死亡时,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依法所享有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也倾向于保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上述合法权益。根据《条例》规定,通常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简称“三工”)发生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但在用工作餐途中突发疾病身亡也属于“三工”的合理延伸范围,将其认定为工伤,能够全面保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促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积极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省院行政庭)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