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重申节日纪律 六个“严禁”过“双节”

30.04.2015  11:33

  长江日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宋乐静)昨日,湖北省纪委发出《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向全省党员干部重申有关纪律和要求,以六个“严禁”过“双节”。

  “五一”、端午临近,不正之风往往易发多发。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公款旅游、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或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

  通知指出,当前,“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深刻认识到中央和省委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仍在等待观望,甚至心存侥幸。同时,在高压态势下,一些问题还穿上了“隐身衣”。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尽早作出部署和安排;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