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六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01.06.2015  20:18

各学院(中心、所):

  根据中共湖北省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六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5〕32号),湖北省第六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需符合《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鄂办发[2009]35号)及《工作细则》(鄂组通[2009]5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若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需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学习经历),不超过55周岁(1960年5月1日后出生),引进后每年在湖北省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并具有国内外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在本学科建设上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研发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3.在国际或所在国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经验,熟悉国际规则,在业界有较大影响或作出重大成绩。

  (二)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且不得在国内取薪兼职。引进后全职在鄂工作不少于三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三)“外专百人计划”项目。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百人计划”设立“外专百人计划”项目,入选外籍专家在出入境、居留、医疗、税收等方面享受省“百人计划”特定政策和待遇,省财政给予“外专百人计划”项目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申报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符合省“百人计划”的引才标准;

  2.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2年内;

  3.引进后应至少在鄂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6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实际,申报人选的年龄可放宽至65岁(1950年5月1日后出生)。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符合此次“百人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人曾累积2次以上申报过本计划但均未入选的。

  2.申报创新人才已入选外省(市、区)重大人才计划或在外省市入选“千人计划”,但仍在外地单位取薪任(兼)职的。

  3.已进入前五批“百人计划”实地考察环节但最终未入选的。

  4.申报材料中,关键信息填报不完整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

  5.入选地方各级引才计划,但考核评估不合格的。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请根据实际,分别填写《重点学科引进人才申报书》、《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申报书》,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湖北省委组织部。

  “外专百人计划”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外专百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报国交处,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湖北省外国专家局。

   三、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

  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2)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申报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表(无需装订)。

  3.第五批“百人计划”申报人选简表(无需装订)。

  4.第五批“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无需装订)。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张简装。

  2.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文档内容应保持一致。

  3.请二级单位人事秘书和党政负责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四、时间安排

  5月26日至6月20日,各学院(中心、所)推荐人选,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6月21日至6月28日,学校审定推荐人选。

  6月29日至6月30日,学校推荐报送至湖北省委人才办。

   五、申报材料受理单位

  (一)“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材料送交人事处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文姝曼、方维

  联系电话:87163146

  电子邮箱:办公自动化邮箱人事处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或[email protected]

  (二)“外专百人计划”项目材料送交国交处外籍专家科

  联系人:刘琼、项凡

  联系电话:87850140

  电子邮箱:办公自动化邮箱国交处外籍专家科或[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六批湖北省“百人计划”申报附件材料

  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5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第六批湖北省“百人计划”申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