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专家的通知

27.07.2017  02:4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专家库,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项目管理中的评审参谋作用,推进项目验收的公平化和科学化,省科技厅面向全社会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对象为技术、管理、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征集主要面向科技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专家与科技人员;管理专家征集主要面向科技型企业、科技创业孵化机构、天使(创业)投资机构、科技银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管理人员;财务专家征集主要面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大专院校财务专业院系等单位的财务专业管理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2.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院士年龄不限,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熟悉我省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和国际、国内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的前沿,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的造诣;

  4.熟悉相关经济、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国家或地方的科技发展战略与发展态势;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优先入选

  1.  两院院士;

  2.  长江学者;

  3.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4.  国家重点研发、国家重大专项(含原国家973、863、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

  5.  国家创新平台[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技术负责人;

  6.  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7.  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

  8.  具有十年以上丰富科技管理经验的科技专家和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

  9.  在风险投资、银行信贷等机构中,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三、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各市州科技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省直单位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区域、本系统或本单位的专家。

  四、征集程序

  1.各征集专家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征集信息表》(附件1),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发)送至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对专家信息内容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征集汇总表》(附件2),向省科技厅推荐报送,并将电子版资料一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省科技厅进行审核,通过后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专家库。

  五、有关事项

  1.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2.专家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对在验收工作中专家利用检查验收的机会以权谋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专家验收评审资格,并纳入科研信用黑名单;

  3.原则上已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不再次征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璘  027-8713393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征集信息表  

           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征集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科技厅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