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

05.02.2015  10:46
   

  

 

  为了进一步缓解我省法律援助资金短缺的矛盾,拓宽法律援助筹资渠道,广泛募集社会公益资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党委决定成立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省委、省政府、厅党委的重视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已于2014年12月9日经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2015年2月3日,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马安骏安排部署基金会工作,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主持会议。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胡芳应邀到会指导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草案)》和《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安骏当选为基金会理事长,原襄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刘德政当选为副理事长,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张天喜当选为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新当选的马安骏理事长在理事会上对基金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一是抓好基础,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二是循序渐进,积极开展筹资活动。三是加强宣传,逐步扩大社会影响。四是务求实效,不断发挥功能作用。

  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同志对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汪道胜同志首先代表厅党委向理事会召开和当选的基金会领导成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各位理事表达衷心的感谢!

  汪道胜同志指出,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基金会承担着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为社会公众搭建起了广泛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新的工作平台,对补充法律援助资金不足,缓解法律援助供需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事业。

  汪道胜同志强调,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是地方性公募法律援助基金会,依法募集社会公益资金是其宗旨和重点。要明确宗旨,突出重点,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参与,广泛募集资金,打造精品项目,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汪道胜同志要求,基金会要按照健全基本组织、壮大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的要求规范运作,以严密的制度促规范,以有序的运转促规范,以信息公开促规范,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模式,切实抓好基金会各项建设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章程》规定,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纪律执行到位,请示报告到位,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作风,以优良的作风凝聚人心,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省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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